|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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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運用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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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供客戶完整、便利及更多元的金融商品及服務,本公司及所屬各子公司於法令允許之範圍內,運用客戶的資料進行共同行銷活動。 |
二、 |
資料蒐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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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資料來自於已與本公司及所屬各子公司往來的客戶,或客戶使用由本公司及所屬各子公司提供之服務或自各項行銷活動所取得的資料,或依相關法規,或自已公開之資料中獲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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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分類、利用範圍及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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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資料之分類,依「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自律規範」第二條規定,包括基本資料(即客戶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證統一編號、電話及地址等資料)、帳務資料、信用資料、投資資料及保險資料。本公司得因各子公司之業務特性,增刪上述資料之分類與內容。
| (一)基本資料: |
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電話及地址等資料。 |
| (二)帳務資料: |
包括帳戶號碼或類似功能號碼、信用卡帳號、存款帳號、交易帳戶號碼、存借款及其他往來交易資料及財務情況等資料。 |
| (三)信用資料: |
包括退票記錄、註銷記錄、拒絕往來記錄及業務經營狀況等資料。 |
| (四)投資資料: |
包括投資或出售投資之標的、金額及時間等資料。 |
| (五)保險資料: |
包括投保保險種類、年期、保額、繳費方式、理賠狀況及拒保記錄等相關資料。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與第三人僅於客戶書面明示同意並表明同意範圍之情況下,於同意範圍內進行
揭露、轉介或交互運用客戶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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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資料揭露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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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資料之揭露、轉介及交互運用,均依照相關法令辦理,除於本公司暨各子公司及經客戶同意之第三人間進行揭露、轉介及交互運用外,不會向任何其他第三人為之。 |
五、 |
資料儲存及保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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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取得客戶資料後,將依相關作業規範建檔並儲存於資料庫,同時嚴格控管客戶資料之存取,任何未經本公司及所屬子公司正式授權之人員不得蒐集、使用或保管客戶的資料。 |
六、 |
資料之安全及保護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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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所屬各子公司將採嚴格措施保護客戶資料,並遵照政府相關法令及資訊管理原則,置有嚴密之防火牆及防毒系統以防止不法侵入及惡意程式之破壞。資料之傳輸,除以安全加密的方式加以保護外,並依相關資料檔案管理措施保護資料安全。 |
七、 |
資料變更修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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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客戶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客戶資料如有變更,除契約或法令另有規定得以電子傳輸或電話方式通知外,應隨時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所屬各子公司修改。 |
八、 |
客戶資料退出之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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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直接以電話或書面通知本公司及所屬各子公司停止對其相關資訊交互運用及共同業務推廣,本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將於接獲通知後立即依客戶之指示辦理,停止使用客戶資料之生效日為接獲客戶通知後第五個營業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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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子公司保留修定保密措施的權利,並於本保密措施修訂時,透過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網站或其他適當管道揭露保密措施修訂之訊息。 |